投诉对象:深圳市傻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
投诉来源:南山区消费者委员会
消费者要求: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
投诉内容:(以下为投诉人诉称)
本人与商家约定:一年服务费为3000元,首月试用不满意可仅支付当月服务费。本人使用服务一个月后申请退款,根据约定应退款2625元(存沟通证据),商家拒绝退费。
南山消委会与商家取得联系,商家态度强硬,不配合处理,经多次沟通调解,商家表示已按合同处理,退款1000元,消费者不接受。经查,商家注册经营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庙路顺天大厦B座5楼5A,诉求: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。
(该公示案例,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,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,不得转载!)